博通股份(600455):博通股份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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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原标题:博通股份:博通股份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说明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说明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在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和编制过程中,发现公司前期存在应付职工薪酬跨期确认的情形,导致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需要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情况做说明如下:
一、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1、公司在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和编制过程中,经认真核查、并经与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希格玛会计师”)充分沟通,发现公司前期存在应付职工薪酬跨期确认的情形,导致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需要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2、公司自1994年8月成立以来,职工薪酬都是根据上月考勤情况、于次月进行计提并发放,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职工薪酬核算也都是如此,该核算方法沿用至今。公司自2004年上市至2019年期间,历经多次资产重组和业务整合,新设和收购了若干控股子公司,期间也陆续转让或注销了若干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一直处于变动状态。自2019年10月公司将全资子公司西安博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完毕后,公司合并范围变为博通股份公司本部和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公司持有其70%出资)两家,从2020年年初起,截止2025年年末及至今,公司合并范围都没有再发生变化。2020年以前的数据追溯难度大,不切实可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2006)》第十三条: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因此,本次公司对前期存在应付职工薪酬跨期确认进行会计差错更正,采用追溯调整法(追溯重述法),最早从2021年年度(其中包含2020年年度数值)开始。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部分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并相应对公司已披露的2021年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更正和披露。
二、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概述
1、公司前期存在应付职工薪酬跨期确认的情形,导致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需要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公司已披露的2021年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中的相关财务报表及附注中相关财务数据,影响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的部分科目,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等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内容为:
(1)营业成本: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年度营业成本分别增加3,793,599.54元、4,702,968.62元、900,312.53元、4,683,456.06元,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成本分别减少1,571.69元、20,412,728.78元、20,070,296.08元、20,314,332.68元;
(2)销售费用:2020年度销售费用增加976.00元,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销售费用分别减少14,227.00元、49,875.00元、20,368元、10,996元、5,206元、7,706元、7,706元;
(3)管理费用:2020年度、2021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管理费用分别增加779,659.00元、768,806.00元、535,554.80元、398,075.29元,2022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管理费用分别减少18,699.24元、3,153,172.35元、3,248,409.35元、3,212,739.43元;(4)净利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净利润分别减少4,574,234.54元、5,457,547.62元、831,738.29元、5,198,642.86元、385,507.60元,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净利润分别增加23,571,107.13元、23,326,411.43元、23,534,778.11元;
(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减少3,255,537.88元、3,799,521.23元、557,543.97元、3,640,790.68元、269,598.52元,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增加16,486,578.29元、16,341,095.80元、16,486,036.00元;
(6)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各期期末净资产分别减少18,147,975.86元、23,605,523.48元、24,437,261.77元、29,635,904.63元、30,021,412.23元、6,450,305.10元、6,695,000.80元、6,486,634.12元;
(7)其他:同时影响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各期期末在建工程、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
3、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内容为:
(1)销售费用:2020年度销售费用增加976.00元,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销售费用分别减少14,227.00元、49,875.00元、20,368元、10,996元、5,206元、7,706元、7,706元;
(2)管理费用:2020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管理费用分别增加177,603.00元、26,170.24元、10,140元、49,195元,2021年度、2022年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管理费用分别减少54,980.00元、32,367.74元、34,320元、31,265.08元;
(3)净利润:2020年度、2023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分别减少178,579.00元、5,802.24元、43,989.00元,2021年度、2022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净利润分别增加69,207.00元、82,242.74元、856.00元、42,026元、38,971.08元;
(4)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各期期末净资产分别减少309,622.00元、240,415.00元、158,172.26元、163,974.50元、163,118.50元、207,107.50元、121,092.50元、124,147.42元;(5)其他:同时影响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各期期末在建工程、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
4、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亏损转为盈利,其余期间合并财务报表中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依然为盈利,也不会导致公司上述期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
三、具体影响上述期间的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详细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通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以及同日在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通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四、相关审议等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针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于2026年4月2日出具《博通股份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希格玛会计师认为: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博通股份2025年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希会审字(2026)064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审核了后附的《博通股份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简称“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我们认为,博通股份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博通股份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经与公司年审会计师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将前期应付职工薪酬跨期核算调整至正常期间核算,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2021年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同意对已披露的2021年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中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和披露。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有3名委员,审计委员会全体3名委员都对该议案表决同意。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追溯调整2021年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并对已披露的2021年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中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和披露,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亏损转为盈利,其余期间合并财务报表中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依然为盈利,也不会导致公司上述期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在内的公司全部7名董事都对该议案表决同意。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特此说明。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说明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在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和编制过程中,发现公司前期存在应付职工薪酬跨期确认的情形,导致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需要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情况做说明如下:
一、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1、公司在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和编制过程中,经认真核查、并经与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希格玛会计师”)充分沟通,发现公司前期存在应付职工薪酬跨期确认的情形,导致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需要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2、公司自1994年8月成立以来,职工薪酬都是根据上月考勤情况、于次月进行计提并发放,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职工薪酬核算也都是如此,该核算方法沿用至今。公司自2004年上市至2019年期间,历经多次资产重组和业务整合,新设和收购了若干控股子公司,期间也陆续转让或注销了若干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一直处于变动状态。自2019年10月公司将全资子公司西安博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完毕后,公司合并范围变为博通股份公司本部和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公司持有其70%出资)两家,从2020年年初起,截止2025年年末及至今,公司合并范围都没有再发生变化。2020年以前的数据追溯难度大,不切实可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2006)》第十三条: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因此,本次公司对前期存在应付职工薪酬跨期确认进行会计差错更正,采用追溯调整法(追溯重述法),最早从2021年年度(其中包含2020年年度数值)开始。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部分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并相应对公司已披露的2021年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更正和披露。
二、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概述
1、公司前期存在应付职工薪酬跨期确认的情形,导致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需要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公司已披露的2021年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中的相关财务报表及附注中相关财务数据,影响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中的部分科目,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等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内容为:
(1)营业成本: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年度营业成本分别增加3,793,599.54元、4,702,968.62元、900,312.53元、4,683,456.06元,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成本分别减少1,571.69元、20,412,728.78元、20,070,296.08元、20,314,332.68元;
(2)销售费用:2020年度销售费用增加976.00元,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销售费用分别减少14,227.00元、49,875.00元、20,368元、10,996元、5,206元、7,706元、7,706元;
(3)管理费用:2020年度、2021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管理费用分别增加779,659.00元、768,806.00元、535,554.80元、398,075.29元,2022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管理费用分别减少18,699.24元、3,153,172.35元、3,248,409.35元、3,212,739.43元;(4)净利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净利润分别减少4,574,234.54元、5,457,547.62元、831,738.29元、5,198,642.86元、385,507.60元,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净利润分别增加23,571,107.13元、23,326,411.43元、23,534,778.11元;
(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减少3,255,537.88元、3,799,521.23元、557,543.97元、3,640,790.68元、269,598.52元,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增加16,486,578.29元、16,341,095.80元、16,486,036.00元;
(6)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各期期末净资产分别减少18,147,975.86元、23,605,523.48元、24,437,261.77元、29,635,904.63元、30,021,412.23元、6,450,305.10元、6,695,000.80元、6,486,634.12元;
(7)其他:同时影响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各期期末在建工程、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
3、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内容为:
(1)销售费用:2020年度销售费用增加976.00元,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销售费用分别减少14,227.00元、49,875.00元、20,368元、10,996元、5,206元、7,706元、7,706元;
(2)管理费用:2020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管理费用分别增加177,603.00元、26,170.24元、10,140元、49,195元,2021年度、2022年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管理费用分别减少54,980.00元、32,367.74元、34,320元、31,265.08元;
(3)净利润:2020年度、2023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分别减少178,579.00元、5,802.24元、43,989.00元,2021年度、2022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净利润分别增加69,207.00元、82,242.74元、856.00元、42,026元、38,971.08元;
(4)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各期期末净资产分别减少309,622.00元、240,415.00元、158,172.26元、163,974.50元、163,118.50元、207,107.50元、121,092.50元、124,147.42元;(5)其他:同时影响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各期期末在建工程、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
4、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亏损转为盈利,其余期间合并财务报表中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依然为盈利,也不会导致公司上述期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
三、具体影响上述期间的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详细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通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以及同日在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通股份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四、相关审议等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针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于2026年4月2日出具《博通股份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希格玛会计师认为: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博通股份2025年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希会审字(2026)064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审核了后附的《博通股份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简称“差错更正专项说明”),我们认为,博通股份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博通股份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经与公司年审会计师沟通,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将前期应付职工薪酬跨期核算调整至正常期间核算,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2021年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同意对已披露的2021年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中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和披露。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有3名委员,审计委员会全体3名委员都对该议案表决同意。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追溯调整2021年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并对已披露的2021年年度、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中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和披露,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亏损转为盈利,其余期间合并财务报表中净利润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依然为盈利,也不会导致公司上述期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在内的公司全部7名董事都对该议案表决同意。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特此说明。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